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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等四项违法行为,被央行韶关市中心支行罚款45万元。
据罚单,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这“四宗罪”分别为:一是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,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、撤销资料;二是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,将收纳的预算收入转入“待结算财政款项”以外的其他科目;三是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,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;四是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业务管理规定,漏报投诉数据。
该行李某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,被罚款3.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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